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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统心声丨对照《条例》新要求,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海曙统计 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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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你们知道嘛

《统计法实施条例》颁布了

推动了统计事业的发展

对此

我局社会统计科科长邬吉丰有感而发

深刻解读新《条例》

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统计法实施条例》的颁布,是统计法治建设的又一里程碑。《条例》 既是对《统计法》规范的具体化,也是对《统计法》的有力补充。《条例》设定了许多切合当前统计工作实际、能有力推动统计事业发展的创新性制度,必将把我国统计法治、依法治统工作推向新阶段、新台阶。

本人从自己的统计法规本职工作出发,由衷地感到最近几年,统计工作日趋强调“统计服务”四个字。今年的第八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也提出“统计新动能服务新常态”的活动主题,这也集中展现了统计部门主动适应新常态新要求,推动新动能新产业统计监测改革创新,为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重要统计保障的新要求。个人认为,统计服务是统计部门立身之本,要做好统计服务,作为局中层干部首要的任务是积极适应《条例》新规定的转变,积极调动全局上下各级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树立爱岗敬业思想,强化学习,增强适应能力。

一、注重统计干部基本功的练习

海曙区统计局最大的特点就是人员比较年轻,80后干部占到77%,平均年龄为32岁。为使新的年轻同志练好基本功,切实增强做好统计服务工作的本领,我们主要从三方面制度加强锻炼:

一是抓学习,利用青年学习小组、联镇工作小组、学习征文、演讲朗诵、执法案卷评议等不同载体,营造学习业务、锻炼工作能力的环境和习惯。

二是抓制度规范,通过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报表上报分级把关、统计调查单位星级评定等活动,以进一步明确自身的岗位责职、目标任务。

三是考核激励,对涉及基本素质提高、学习成果、服务产品等看得见摸得着的项目,如学历晋升、职称考试、大型普查先进人物等进行奖励。

二、注重“传帮带”树立工作高标准的基调

对作为承上启下的镇(街道)统计队伍建设,是我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区域划转后,新海西的镇级统计人员40人,加上原海曙8个街道增配的统计工作人员,抓好这支队伍的建设至关重要。我们抓三重点:

一是抓政府统计负责人队伍的建设,通过区政府名义的全区统计工作会议、统计工作座谈会、政协代表进统计、区管领导学统计、兄弟县区学习考察等不同活动主题,提醒政府分管领导抓统计工作的责任。

二是抓统计业务负责人队伍,初步建立每季一次例会制度等工作,与镇级统计业务负责人保持良好的联系关系,先后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季度经济形势分析、思想务虚会、GDP核算培训会、统计信息培训等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明确和摆正统计工作是统计业务负责人主业的位置,鼓励镇级统计业务负责人,创新理念,多向本级领导参谋统计、统计提供统计产品成果。

三是抓统计专业人员的队伍建设, 一方面是强化培训,另一方面是抓星级统计企业建设,再一方面是抓审核与特殊情况的核实,通过三大基本任务的传递,使我区基层统计工作有了长足的提高。

三、创新思路做出自己的特色

海曙区区镇两级统计工作致力于在基层调查单位的管理和数据质量把控上,能找到更多新的服务形式和方法,现阶段我们主要是纵向联系到镇、横向培训到企业的方式。纵向就是开展联镇统计工作,局干部都有自己的“责任田”;横向就是创建星级统计企业建设,夯实提高全区的“四上”单位统计数据质量。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多次提出了创新,统计的创新思路来自何处?首先是自身的积累和体会,有了自己的体会就能消化吸收别人的经验,如何自己没有基础,就不会有鉴别的能力,所以自己的学习和实践要放在第一位。其次要了解发展趋势,要判断前进的方向,也就是统计创新工作要顺应《条例》的旗帜方向,不要引入死胡同。最后要借鉴别人的实践经验,充分利用一切对外交流的机会,如省、市局开会、跨县数据检查等机会,吸收学习别的兄弟单位如何在开展统计工作,碰到你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问问同行,得到思路上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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